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开始遴选申报!

2022年11月3日 23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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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三项遴选公告

分别是

廉江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

示范主体

示范基地

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

让小廉带你了解申报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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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主体













为推广农业新技术、促进新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廉江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市遴选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遴选范围及认定期限

全市范围内遴选,认定期限为1年。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条件
  • 拥护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帮助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必须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 种植业:土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流转期要在3年以上(含),且已连续经营满2年。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设备,近两年经济效益较好。

  • 畜牧业:生猪养殖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20000只及以上;蛋鸡养殖年存栏6000只及以上。

  • 水产业:水产养殖面积20亩以上,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

  • 热心公益农技推广,能够严格落实应用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导技术,积极配合农业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且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

权利和义务
  • 积极应用主推技术、主推品种,记录好农时信息,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农业项目的实施工作。

  • 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5户以上普通农户。

  • 优先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获得技术指导。

  • 享受一定的物化补贴。

遴选程序
  • 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复印件。

  • 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 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由本级主管部门备案。

注意事项
  •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4日。

  • 报名地址: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

  • 咨询电话:6689715。

  •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报信息务必真实、完整,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考虑,视为自动放弃。

廉江市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02
示范基地

为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加快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根据《廉江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市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基地条件
  • 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

  • 种植业的基地必须达100亩以上,且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 养殖业的基地: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生猪≥300头(出栏);蛋鸡≥8000只(存栏);肉鸡≥30000只(出栏)。

  • 水产业:水产养殖面积30亩以上,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

  • 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明确的县级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 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有关要求
  • 有意向的生产经营主体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含合同、证照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

  •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示范基地。

廉江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03培训机构

根据《廉江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我市将举办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对我市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培训工作安排
  • 培训形式: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学方式,对我市农业系统的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 培训时间:培训期不少于5天,计划在2022年12月前完成。

  • 培训内容:乡村振规划、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现代农业创新成果展示、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介绍、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应用、农业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讲解、种养技术指导观摩、数字农业知识、农技推广电子档案构建等。

  • 培训资金:本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管理干部约75人,培训资金约22.5万元,用于师资、教材、场地、食宿、交通、参观交流、资料印刷、培训资料归档等培训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培训机构条件
  • 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业科研、推广和教学能力。

  • 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拥有丰富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保障措施和资金使用计划。

  • 具有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专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基地(包含合作),有专职人员采集、整理材料,具有做好课件、影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 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 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资入库率要达90%以上。

  • 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特点,愿意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扫描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承担过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及农民培训的证明材料(培训合同、培训照片及培训台账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机构办学条件相关材料(培训场所、现场教学基地照片资料,专职财务情况)(所有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需出示原件)。

培训机构遴选
  • 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通告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

  • 收到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后,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签订培训合同。

其它有关要求
  • 被选定的培训机构不得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联系人:欧永春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59-6689715、18125930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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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发布编辑部

整理/编辑:胡梦杰

审核:李廷睿 张思燕

来源: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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