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是百度于2009年11月12日发布的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平台。
百度文库的文档由百度用户上传,经过百度的审核后方可发布,支持其他网友在线阅读和下载。
百度文库的文档内容非常全面,包括了教学资料、考试题库、专业资料、公文写作、法律文件、文学小说、漫画游戏等多个领域的资料。
不过,这些年来,相信小伙伴们有过无数次这样的经历:
在收集资料、撰写文档的时候,好不容易在文库里找到了一篇契合自己需求的文件,却发现要么得开通VIP,要么得花钱买券,才能浏览全文、复制文本、下载文件。
显然,在很多情况下为了单独下载一篇文章而去开通会员是很不划算的。
所以网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百度文库文档“白嫖”教程,一些破解软件也在网友之间口口相传,十分受欢迎。
然而,这类破解软件固然是给网友带来了便利,却依然难逃法律纠纷。
7月30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梦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19)京0108民初51116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百度公司发现,梦西游公司通过天猫网中的店铺“梦西游网络科技”违法向用户提供百度文库需用下载券下载的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
简而言之,就是用户通过使用梦西游公司提供的插件,可以下载并浏览百度文库中的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
百度认为,梦西游公司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违法提供百度文库相关文档的下载服务,给百度公司及其产品造成了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故百度将梦西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在天猫网站、北京日报、法制日报的显著位置上连续三十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295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即律师费)。
对此,被告梦西游公司则辩称:
1.百度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是通过梦西游公司的服务下载到了百度文库的文档,至多只是下载了与百度文库文档内容相同的文档。
鉴于该文档是从网络中下载,而百度公司又没有该文档的“独家下载权”,故该下载并未侵犯百度公司的任何权益。
2.涉案文档的著作权并非由百度公司享有,网络上有更早的上传版本,所以该文档未必是该百度文库文档的上传者享有。同时,百度公司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梦西游公司在百度文库中下载到了任何文档。
3.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百度公司的损失和梦西游公司的获利能够达到295万元,梦西游公司实际获利甚微。
判决书中公开的取证录像显示,“梦西游网络科技”的淘宝店铺的主营介绍为“下载百度 优惠券 人人 中旅 文档 文库 假……”
热销商品图标则显示“一键下载,20000源文档,原格式,即买即用,自动发货,代下载,PPT制作,中旅两百度假优惠券”。
当用户购买产品后,则会收到授权码和一个下载地址,复制地址进入“老铁文库”的页面后,就能按照教程输入文库文档链接和授权码进行下载了。
不过,在庭审中,梦西游公司表示,自己不具备破解百度文库的技术能力,涉案插件不是梦西游公司开发,不清楚、亦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插件的来源。
经百度公司对于梦西游淘宝交易记录进行的统计,在后者“交易成功”的订单中,商品名称中含有“baidu”“百度”“百度文库”“百度文档”“百度文库付费文档”字样的交易笔数共计47623笔,合计235171.13元。
百度公司认为梦西游公司给自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交易成功笔数(48552笔)*每笔交易可下载的文档数(80篇至150篇)*单篇文档成本价格1.2元,得出的损失数额范围为4660992元至8739360元。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梦西游公司实施的被诉行为使用户无需上传和分享文档,直接影响了百度文库通过非VIP用户上传文档获取文档资源这一重要渠道,破坏了百度公司的经营基础。
同时,梦西游公司据其提供的下载服务直接获取经济收益,抢夺本属于百度公司的交易机会,且收益数额较大。
另外,梦西游被诉行为亦影响了用户购买百度文库会员的积极性。因此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苏州梦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等。
判决书公开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不少网友对此提出质疑称,文库里大部分都不是版权人自己上传的,收费下载本来就不合理。
也有网友称,不支持不赞同违法行为,但是文库本身运营规则也真的很不行。
目前,淘宝、Chrome商店搜索“文库下载”依然能搜索到不少相关产品,本文中的涉案插件“老铁文库”也仍在运营。
不过,另一款以下载文库文档而知名的“冰点文库下载器”官网显示已停止维护和下载。
至于未来是否文库下载工具是否会被统一封杀,一切都暂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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