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和11个州宣布对谷歌公司发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在搜索及搜索广告市场非法抑制竞争对手以维护垄断地位。《华盛顿邮报》指出,这是美国政府20年来发起的最大规模的反垄断诉讼案,可能对整个科技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美国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
美国联邦政府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认定谷歌滥用其技术优势,损害了行业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权益。司法部在起诉书中称,谷歌依靠特殊协议和存在问题的商业行为确保自身在在线搜索中的领先优势,从而占据了美国88%的互联网搜索市场和70%的搜索广告市场。
美国司法部表示,谷歌通过签订“排他性协议”阻碍对手竞争,从而维护其垄断地位。比如通过向苹果公司支付数十亿美元,成为iPhone手机和Mac电脑中Safari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引擎;迫使某些移动设备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应用程序,并且用户无法删除。
美联社发表分析文章指出,一个企业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并不违法。但谷歌做错的是滥用垄断地位阻止竞争对手发展,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抑制行业的创新能力。
美国司法部副部长杰弗里·罗森(Jeffrey Rosen)警告说:“如果司法部现在不提起诉讼,我们可能会错过下一波创新浪潮,美国人可能永远看不到下一个谷歌。”
针对美国司法部的指控,谷歌全球事务高级副总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表示:这项指控存在漏洞。肯特·沃克称,用户使用谷歌是他们的主动选择,而不是被迫接受,也不是因为找不到其他替代品。
▲谷歌办公区(美联社)
专家:针对谷歌的诉讼几乎是微软案的翻版
美媒指出,这是自1998年美国政府起诉微软以来美国最大规模的反垄断案,此次诉讼跟当年微软的诉讼案件十分相似。例如,谷歌被指控通过使用限制性和排他性交易来垄断搜索地位,就像微软当年将软件程序与其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一样。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廷(Timothy Wu)表示,针对谷歌的诉讼“几乎是微软反垄断案的翻版”。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连同19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对微软提起诉讼,指责微软阻止电脑厂商推出与微软IE产生竞争的浏览器,采取不正当手段保护Windows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
经过数年的拉锯战,2001年,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虽然美国司法部并未对微软采取经济上的处罚,但强制微软公布其敏感的技术资料,禁止微软参与可能损害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并对微软的商业行为进行监管。直到2011年微软受到的监管才彻底结束。
《今日美国报》指出,关于谷歌的诉讼仅仅是漫长的法律斗争的开始,审判过程可能需要12到18个月,随后的上诉可能还需要数年。因此,诉讼案件不会对互联网用户立即产生影响。
芝加哥洛约拉大学法学院教授斯宾塞·韦伯·沃勒表示,虽然发起反垄断诉讼,时间漫长,并充满不确定性,但最终消费者有机会获得更公平的结果。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称,面对更多更好的选择,消费者可能不会坚持使用谷歌。
美媒指出,诉讼案可能会对谷歌的广告业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去年谷歌广告业务收益为1348亿美元,占据谷歌总业务的84%。科技行业的其他公司也可能面临类似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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